各有关单位、个人:
协会于近日收到市经信委沪经信都〔2014〕578号《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第三批上海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的批复》,原则同意我协会启动第三批上海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市第七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沪府发〔2014〕5号)精神,对传统工艺美术大师的认定转由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评审认定。本协会将在市经济信息化委指导下,按照《上海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参照《规定》相关实施细则,确保经信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的“事前指导、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有效,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本市工艺美术从业人员为继承和发扬优秀的工艺美术传统,推陈出新、百花齐放,建设上海工艺美术的人才高地,促进工艺美术产业的健康发展,开展第三批上海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和条件
按照《规定》精神,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以提高评审工作质量。
(一)受理范围
此次受理范围包括工艺雕刻、工艺陶瓷、工艺印染、工艺织绣、工艺编结、工艺织毯、工艺家具、漆器工艺、金属工艺、首饰工艺、其他工艺美术等。
(二)受理条件
1、具有上海户籍或持有上海市人才类居住证。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无不良信用记录。
3、在传统工艺美术品类范围内从事传统工艺美术设计创作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
4、具有高级工艺美术师或高级技师资格。
5、有丰富的创作设计实践经验,以及有较高的艺术造诣和艺术修养。
6、作品风格独特,或有技艺绝招,是中国工艺美术珍品的主要设计制作者;或是本市工艺美术精品的直接设计制作者。
7、技艺、作品在我国同行业中被认可,并且在国内外享有声誉。
8、对本市工艺美术事业发展或工艺美术队伍建设做出贡献的。
对技艺水平突出,成绩显著,作品被评为中国工艺美术珍品或上海市工艺美术精品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破格进行评审。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报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伪造、夸大业绩,或窃取他人成果占为己有的或者在申报期间有违法行为的或因触犯法律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者须在网上填报《第三批上海市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请见官网),网上填报审核通过后再打印签名、盖章,纸质申报表一式三套。注:申报以网上申报并通过为准,若无网上申报而直接递交纸质材料,或网上申报未经审核通过而直接递交纸质材料,都不予受理。
2、准备有关业绩、成果、学历、职称、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书面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三套),如有已经发表的具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可另附一套。
3、提供3件主要由申报者设计、制作的实物展示作品的清晰照片,存储为JPG格式(2M以上),存于光盘内。
4、拍摄申报者制作作品时的摄像资料(20分钟以上),需要反映出申报者真实水平,视频可以剪辑而成。
三、时间安排
1、11月5-23日申报者可以网上申报(www.luckychina.org),网上申报系统于11月23日17时关闭,申报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再进行申报和修改操作,只有网上申报通过审核才能打印。
2、11月24 -28日(每天9:00-17:00)可快递或直接送交书面材料和3件实物展示作品光盘(地址:福佑路338号福源商厦527室),申报者制作作品摄像资料若在此时间段无法送达,可于12月29-30日(每天9:00-17:00)送交。为确保公正,逾期将不予受理。
3、拟定于2015年1月组织申报者实物作品展示。
四、联系方式
官 网:www.luckychina.org
联系电话:64746003 邮箱:sacacn@163.com
联 系 人:赵小姐 陈小姐
上海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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